行唐县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教学[2015]2号)文件规定,“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具体的教育教学岗位,机构编制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源数分别负责安排相应的就业编制和招聘计划,确保每一位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县以下(含县城)中小学任教有岗有编。”
为做好我县2019届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对象:与行唐县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届省属公费师范生。
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行唐县2019届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2019届公费师范生,填写《行唐县2019届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8日。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2019届公费师范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教育局结合人社局抽调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人员、集中时间对拟聘人员进行了考察。考察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考察主要采取:审查本人档案、工作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公安机关出具是否违反刑法或通缉在逃的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有无被执行信息及与本人谈话的形式进行。
五、体检和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行唐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行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专项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行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唐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