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乐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在新乐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用人计划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应急处置队员岗位32名(A岗);
2、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协助交通管理岗位50名(B岗);
注: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服从岗位调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男性,新乐户籍或在新乐有固定住所,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1月13日---2003年1月13日出生)。
2、高中及以上学历(须参加过普通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3、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4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矫正视力应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扎耳眼者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其他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要求。
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4、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月13日至1月20日,在新乐市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通过互联网邮箱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照片或扫描件;
(3)非退役士兵考生提供当年高考或高职单招成绩证明等照片或扫描件;
(4)退役士兵人员提供退伍证照片或扫描件;
(5)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照片或扫描件;
(6)上传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电子版照片1张。
以上材料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之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压缩后上传至报名邮箱: xlgajzzc@163.com,发送邮件名为:姓名+联系电话+警辅。
2、报名情况、排名成绩及重要信息将在新乐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及时刷新收看。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等。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始终,延续至疫情结束,因疫情原因不能审查的事项,暂按考生申报情况认定,待疫情结束后,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拟招聘人选
1、退役士兵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2、剩余名额用于招聘参加过普通高考或者高职单招考试的人员,其中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人员招聘占比不超过30%,根据实际情况,招聘比例可调剂。
报名人员依据本人当年高考成绩或高职单招成绩占当年一本录取线的百分比折算成本次报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体检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报名成绩依次递补。
疫情期间,拟聘用人员还需提供72小时以内间隔24小时以上两次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血清检测证明为阴性,肺CT检查正常。
(六)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缺额依据报名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察。
(七)公示
对通过政治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新乐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考者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后果自负。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执行我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每月237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
被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新乐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到疫情结束后资格审查工作完成为止,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岗位由新乐市公安局负责安排及日常管理。
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事宜如有变动事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11—88599722 新乐市公安局政治处
0311—88587957 新乐市人社局人事科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