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仲裁委员会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是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事业单位,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发生于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近年来,石家庄仲裁事业发展迅猛,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加挂河北国际仲裁中心,为适应国际化仲裁趋势,需要大量法律方面专业优秀人才,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派遣工作人员,由石家庄热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简称热华公司)负责招聘,派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办案秘书,招聘人数:7名。
(二)岗位职责
仲裁办案秘书:负责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作出各类仲裁文书;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和案卷整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4、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二)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仲裁法专业优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
2、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研究能力、发表过相关专著、具有高级职称的优先;
3、有知识产权、金融、建筑、房地产从业经验和学术背景优先;从事过法官或律师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4、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写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具有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执行力强;
5、具有4级英语专业以上水平,具备基本的外语沟通交流能力;
6、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每分钟80个字以上。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委托智联全国范围定向专场招聘,在《燕赵晚报》、《燕赵都市报》、石家庄人才网等知名媒体及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客户端、热华公司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制作H5在微信上循环播放转发。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周六日休息)。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与新华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南留营商务大厦10楼1066房间。报名登记表请登录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www.sjzzc.gov.cn)自行下载。
本地报名人员本人可持报名材料(1、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人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外地应聘者可登陆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连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包括本科、硕士及以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真、邮寄或邮件到热华公司(邮箱:rhlw86051116@126.com),并注明“仲裁应聘”。
热华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5月25日,由热华公司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出通知(电话),并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由热华公司负责通知。
笔试内容: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题型为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公文写作。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016年6月1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少数民族考生。上述名单在热华公司网站(http://www.sjzrhlw.com)予以公布。
5、体检和考察
2016年6月2日,热华公司委托有关医院对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同时,对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手续
2017年6月5日,热华公司将录用人员派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由热华公司与被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
六、薪酬待遇
仲裁办案秘书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每月3700元,转正定级后,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4700元,以上工资标准均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费用,具体工资标准以《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休假。
特殊人才,薪酬待遇,协商确定。
七、其他事项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出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要求,热华公司组织实施。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公告未尽事宜由热华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311-86051116、86064319
监督电话:0311-86687362
石家庄热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