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井陉矿区委组织部
井陉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统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居委会班子建设,经区委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招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以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更好地适应当前居委会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40名,其中A岗位10人,B岗位3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此次招聘对象分为A、B两个岗位,A岗招聘对象为井陉矿区户籍人员,B岗招聘对象为目前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和公益岗位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扎实,热爱居委会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无违纪违法行为;
4、A岗招聘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B岗招聘对象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男性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6、目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7、身体健康,符合公开招聘制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报考岗位划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各占总成绩的50%。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1分,最多加5分。以报考岗位划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体检。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递补人选。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成绩递补人选。
6、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7、办理手续。区委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未发现问题的,办理相应手续,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招聘结果。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至25日。报名地点:区政务服务中心15号窗口。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表》,同时查验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和公益岗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考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时间为准。
六、考试内容
1、笔试:包括政治理论和综合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社区管理服务等知识。
2、面试:演讲答辩。
七、相关待遇
招聘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居委会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每三年一聘,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办理续聘手续,不占正式人员编制。基本工资参照当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60%执行(在每个聘期满后,随当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工资),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次招聘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监督举报电话:82072179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