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招聘教师公告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校驻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2015年8月,学校正式成为河北省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大学。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二)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高校创新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海外著名大学教授、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国内优秀教授等高层次人才。
(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中青年拨尖人才。
(四)“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提名者、业绩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士后)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所公布招聘学科和岗位要求人员,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石家庄铁道大学应聘人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二,网址:http://rsc.stdu.edu.cn ),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和本人求职简历(包括:个人简历;各学历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等)电子版一起发stdrsc@126.com 。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
四、招录方式
按照河北省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博士毕业生校内按以下方式:
1.资格审查、初选
学校人事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初选。
2.用人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通过面试和试讲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核通过人员由用人单位上报学校研究通过。
3.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试讲、面试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体检和签约
学校人事部门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到学校人事部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五、招录计划
见本公告附件一。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
邮编:050043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311-87936718
电子邮件:stdrsc@126.com
附件一:招录计划.xlsx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