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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务员考试
2015年石家庄高邑县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2015-08-04      来源:高邑党政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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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进一步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补充长效机制,经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医技及财务人员,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医技人员11名、护士7名、会计2名,具体要求见附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医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涉及出生年月、工作经历等规定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确认缴费的办法。2015年8月3日--8月9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申报人员于2015年8月3日--8月9日到高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西配楼422房间)报名。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证明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所需要的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院校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6张。


  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3以上比例(含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实行自律制度,经审核有关证件,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确认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8月14日到高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西配楼422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及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2、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人数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高邑县政府网站公示。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高邑县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审查,对伪造、假冒的各种证件,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


  3、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信工具畅通,因通信不畅等原因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4、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没有执业资格证的人员须在入职2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7、本实施方案由县卫生技术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邑县人社局:0311-84031664


  高邑县卫生局:0311-84031283

 


  201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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