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要求,现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公务员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2年7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院门口警卫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5号,市内可乘坐10路、19路公交车西清公园门口下车即到)。
三、审核出具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
4、学位证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
5、户口簿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如发现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审核。考生进入审核地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审核现场,审核期间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