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招聘直属单位领导人员公告
为拓宽干部和人才选拔渠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单位领导人员。
一、招聘岗位
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河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长1人;
2.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院长1人;
3.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副院长1人。
二、应聘条件
1.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业界声誉好;(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作风正派;(4)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5)聘期内能够全身心投入应聘岗位工作。
2.具体岗位条件。
(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河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长人选,应具有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
(2)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院长人选,应具有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
(3)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副院长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具体岗位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甚至破格选拔使用。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8日。报名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hebcm.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打印、本人签字,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等扫描件,国外取得学位人员还须提供经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
(3)近五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及5-10项代表性成果的扫描件(封皮、目录、版权页等),以上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
(4)近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荣誉称号及佐证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
(5)应聘工作思路与预期目标;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审查。学校组织专家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中医学院官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学校组织评委会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公布。
4.考察。学校通过合适方式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政审。
5.体检。学校对拟聘人选组织体检。
6.公示。学校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岗位聘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
7.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办理备案手续;经公示有影响其任职的,召开学校党委常委会复议。
8.聘任。备案完成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双方签订聘任合同。
四、聘任期限和待遇
1.首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按照其职务和业绩享受相应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议定。符合河北省全职引进高端人才有关政策的,按规定办理和享受相关待遇。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311-8992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