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在体能测评前提前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体能测评。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因执行隔离规定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按照体能测评标准自行测评合格后方可报名,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进行体能测评补测,补测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取消面试资格。特别提示:①这类考生须在体能测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体能自测申报”栏中提前声明“因执行隔离规定,申请体能自测”,打印《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表》、填报自测成绩并签字,以图片格式提交报考职位所在市“体能测评安排”中公布的电子邮箱。体能测评自测成绩为报名参考,是否合格以最终补测结果为准;②体能自测成绩不稳定或不合格的,建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外的职位,避免因体能测评补测不合格影响选择报考其他职位的机会。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体能测评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体能测评前14天健康状况(7月11日至24日期间)。7月24日,考生在所报考公安职位所属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下载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7月25日至26日,考生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打印的《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按“体能测评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留观区待其他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单独测评,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4.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全程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测评期间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河北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