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河北省交通宣传中心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院内。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省交通系统对内对外宣传、交通新闻发布和大型宣传活动;负责省以上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中国交通报驻河北记者站的具体工作;负责编辑出版河北交通报;负责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建设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报纸采编人员2名;网络采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经常外出采访,较适合男性;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具体岗位条件
报纸编辑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本一、本二)及以上学历
2、新闻、中文专业
3、具有较强的新闻采写编辑能力,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热爱报纸编辑工作
4、具有报纸采编经验和优秀采写、编辑作品的优先考虑
网络编辑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本一、本二)及以上学历
2、新闻、中文专业。
3、具有较强编辑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网络管理的有关知识
4、具有1年以上网络采编工作经验和突出工作业绩(编辑、采写的作品等)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制定公告,并在《河北人才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至7月2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投简历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7月24日
2、报名方式:通过《河北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并发送至1226890887@qq.com,经初步审查后电话通知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27日至7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填写《河北省交通宣传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新闻(含新媒体)相关知识,拟定于2016年8月上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由河北省交通宣传中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立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核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的重点是个人的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并形成考核材料,经河北省交通宣传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考核和体检的结果,由宣传中心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按相关聘用人员使用管理规定聘用(试用期3个月)。
六、待遇及相关事宜
依据单位有关规定,具体待遇面议;如有其它问题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8303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