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从笔试成绩公布后至6月2日17:00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经过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 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2014、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校签署意见的2014、2015年、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5.学校或二级院系开具的专业及方向证明(需加盖公章)。
6.运动员等级材料需提供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育总局网上查询截图。(因个别原因信息未上传的,由发证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提供加盖发证机关公章的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
7.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部门用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处(111室),联系电话:0311—85336283
三、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乘坐92路公交车到运河桥客运站,然后再转乘112路公交车到河北体院站下车;石家庄市内(省图书馆或北国商城)乘坐112路公交车到河北体院站下车。
四、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本人。
注:1、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
2、错过资格复审时限,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