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1、综合文字类岗位10名。
(1)省委办公厅机关综合文字岗位8名,岗位代码001;
(2)省国家保密局综合文字岗位2名,岗位代码002。
2、技术管理类岗位5名。
(1)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管理岗位2名,岗位代码003;
(2)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政策法规岗位1名,岗位代码004;
(3)省保密技术检查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保密指导管理岗位2名,岗位代码005。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热爱办公厅工作,勤奋敬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机关业务能力。
2、须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后)。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科员及以下干部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33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处级干部36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副处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办公厅工作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报名人员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点击“2015年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拟选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00。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按照规定,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3、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文字类岗位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技术管理类岗位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和保密专业技术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中下旬。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凭准考证号在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综合文字类岗位进入复试人选、技术管理类岗位进入面试人选。
4、确定进入复试、面试人选。
(1)综合文字类岗位(岗位代码:001、002)需进行复试,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复试人数1:5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技术管理类岗位(岗位代码:003、004、005),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综合文字岗位复试
1、复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稿起草能力。满分100分。
2、复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分岗位按照笔试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副处级干部还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因具有河北省涉密岗位资格证放宽报名条件的,还需提供河北省涉密岗位资格证原件。
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综合文字类岗位按笔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技术管理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应变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他能力。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于2016年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文字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技术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确定体检人选。选调名额与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和政审
1、体检。由省委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身体状况符合办公厅岗位特殊要求。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2、考察和政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按相关岗位要求进行政审。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回避等情况。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省委办公厅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借调试用。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和《河北日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考生可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报名审查、笔试成绩、复试入围、面试入围等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参见《岗位资格条件表》公布的咨询电话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