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林业局招聘森林消防员100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森林消防队伍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秦皇岛市森林消防支队抚宁大队组建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我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秦皇岛市户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森林消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是法轮功等邪教习练者;
3、年龄在1981年11月30日-1998年11月30日出生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报考司机需持B本及以上驾驶证;
6、报考厨师的需具有厨师证;
7、具有相关专业技能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说明: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秦皇岛市抚宁区林业局招聘的任何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办法
(一)招聘岗位
森林消防员100名。
报名人数小于指标数3倍时,报名人数除以3取整(尾数全舍)为指标数。
(二)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三)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林业局防火办。联系电话:6012208 ,联系人:岳文海。
(四)报名手续
1、报名者需出具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背面写清姓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一份。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四个阶段。
(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人员才能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体能测试方式为5000米跑。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等能力。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指定专门医院,体检项目为:
1、眼科: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血压、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腹部器官等;
3、外科:身高、体重、脊柱、四肢关节等;
4、血液检验:验血、验尿;
5、心电图;
6、彩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符合聘用条件后,由区防火办上报区林业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派遣公司与聘用队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2000元左右,并按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大病、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工资及保险由区级财政经费供养。
五、队伍的管理和职责
(一)秦皇岛市森林消防支队抚宁大队受秦皇岛市抚宁区林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区林业局制定。秦皇岛市抚宁区林业局、秦皇岛市抚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可随时调动指挥森林消防大队执行扑火作战任务。
(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集中食宿,24小时待命,集中训练,集中培训学习,随时准备扑救森林火灾。
(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四)非防火期协助森林公安局处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擅自开垦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
(六)完成区林业局赋予的其他工作。
秦皇岛市抚宁区林业局防火办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