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正常开展,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公职人员、学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条件。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在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廊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21号)。邮箱:lfcdcdbs@163.com,联系电话:2206353。
3、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电子证件照照片;
(2)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4)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拍照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专业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报名邮箱。9月30日17:00前未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须打印出电子版报名表,在“本人承诺”栏手写签字后拍照。报名者须对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表中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将会电话通知考生。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类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及报考须知等,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市疾控中心公告栏公布。
六、面试
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素质、仪态仪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末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如只有一名人员参加面试,则其面试成绩需达到及格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步考察流程。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七、考察
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体检
拟聘用人选提供一年内的体检报告。无体检报告者,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从本岗位中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招聘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十、聘用
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间若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违法违纪等,可随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咨询电话:0316-2206353
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