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详情见《2020年度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6.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7.具有检察院、法院工作经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或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27日至9月2日通过大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cheng.gov.cn/)、大美大城及大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7:30
2.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所需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8)项,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由本人签字后扫描);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
(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5)本人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
(6)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且带有二维码);
(7)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按照以上顺序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cgkzp2020@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16-5568136),邮件主题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命名,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照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适当减少该岗位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9月14日至9月15日8:30-17:30到大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大城县行政中心东二楼203)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进入考场前,应当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及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23日在大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大美大城及大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作弊行为、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8:30-17:30到大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2020年9月25日8:30-17:30到大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或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应当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及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进行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者,法学类专业,具有检察院、法院工作经历,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于2020年10月12日在大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大美大城及大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任职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大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大美大城及大城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确定聘用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 0316—5568136
附件1.2020年度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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