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近年,全县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各类灾害风险日渐凸显。为全力保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建强关键时刻“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过硬队伍,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工作地点
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团结路、燕祁路消防救援站)
三、招聘数量
专职消防队员40人(含驾驶员4人)
四、基本条件
专职消防队员:男性,年龄18-30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裸视4.6以上,身高不低于4125px,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传染病,神经病,癫痫病,心脏病等疾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退役战士或具有驾驶、维修等相关技术专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
3、被公安部门辞退、开除、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警辅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道德败坏,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适合在消防队从事工作的。
五、岗位及待遇
专职消防队员,主要负责消防执勤、灭火救援、作战和日常事务,一经录用,根据岗位分配在驾驶员、通讯员、战斗员、文书等岗位。
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1、试用期(培训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3600元,试用期结束后每月5800—6800元(含保险,驾驶员、装备技师、班长等特殊岗位发放200-1000元岗位津贴),以上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
2、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和“三班两运转”的执勤模式。休假采用轮休制,每月休息不少于7天,遇有重大消防安保等特殊情况,落实等级战备要求,事后安排调休。
3、正式录用后,与单位签订三年(含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享受免费食宿,发放统一制式服装,并依规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时到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报名面试,联系电话:张队长:18931647086,闫队长:13031806119。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具有相关技能人员应携带驾驶证(B2以上)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应征入伍青年体格检查标准》要求,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5000米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搬运重物折返跑。测试成绩依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判定(见附件)。
(四)政审
1、人员范围:政审人员范围包括政审对象本人,以及政审对象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2、政审方式:请符合政审条件的应聘人员分别到被政审人员户籍地的居(村)委会、派出所等开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聘用
(一)岗前培训: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者将一律辞退。
(二)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以上(含试用期三个月)。
(三)日常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省、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及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实施。成绩突出的依规给予奖励,不能胜任本职岗位或严重违规的依规予以解聘。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三)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联系电话:13473610905(微信),0316-5275119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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