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选聘特教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特教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固安教育事业整体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特教教师2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选聘。
二、选聘岗位
固安县特教学校教师2名,其中:聋教育学专业1名、培智教育学专业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六)学历: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对口。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0月14日—10月20日,在固安教育网及河北师大、保定学院、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院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0月21日至10月22日,报名人员到固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填写选聘报名表、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8张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
10月23日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聘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申报资料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试讲
10月24日,选聘小组在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试讲,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试讲聘请7名专业人员担任评委进行试讲,每学科试讲结束后,公布试讲成绩。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高分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试讲结束三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拟聘人员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提供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习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参加考察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三日内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到县选聘教师办公室领取《体检通知单》,依据《体检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
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选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教师,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期间由固安县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教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教师工资财政负担。聘用教师六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316--8936918
固安县选聘特教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