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大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采取统一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大城一中、县职教中心教师30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农村边远初中教师15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农村边远小学、学前教师90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县职教中心职业教育教师14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计算机、电子电工、会计、美术、农学、电子商务、数控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5、县特教学校特教教师1人,要求特殊教育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其他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共计招聘150人,教师招聘需求表附后。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七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5周岁以下;
(五)廊坊市辖区户籍,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七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限户籍;
(六)报考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需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资格证者,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报考特教教师需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或特殊教育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报考职业教育教师,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
(七)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岗位,初、高中思品、政治、历史、地理专业及具备本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报考小学思品与生活/社会学科,初、高中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及具备本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报考其他学科应与所取得教师资格证对应。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应聘高学段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已被我县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含
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经公开招聘各项程序决定聘用的列全额事业编制,县财政开支。
五、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公开报名、考试、考察与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7月28日通过廊坊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helf.lss.gov.cn)向社会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5日;
报名地点: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
3、资格审查:经县招聘办对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本人如实填写《大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和今后参与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处理。
4、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学科,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形不成竞争的取消或减少该学科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招聘采取笔试形式,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招聘只笔试不面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卷面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按学科分组,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县招聘办对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面试按报考学科分组;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评委聘请外地考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考试总成绩。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的40%和专业知识的6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每一学科依据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每一学科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并列,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以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优先;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学历高者优先。
中学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招聘,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为考试总成绩。每一学科依据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每一学科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优先;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学历高者优先;都是本科毕业生的,以一本、二本、三本的顺序决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对不能按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学科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从相应学科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与复审、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大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侯贵松 县长
副组长:陈中华 副县长
王润库 副县长
成 员:张建忠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虎山 县教育局局长
郝玉田 县监察局局长
徐庆均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杜增敏 县财政局局长
宋建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贾增全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忠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进行全程组织、指导和监督。
七、本《实施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