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2015年招聘巡防队员
为切实增强安次区公安机关巡防队伍力量,提升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社会面的管理控制,及时预防、发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安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经报请安次区委、区政府批准,廊坊市公安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巡防队员。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数量:100名。
三、基本条件:
㈠政治条件
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及治安处罚的;
⑵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
⑶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⑷道德水平低下,有不良生活行为的;
⑸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⑹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⑺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⑻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巡防工作的。
㈡学历条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以上学历(成人高中除外)。
㈢性别条件:因工作任务特殊,限男性。
㈣年龄条件:18至25周岁(1990年6月1日至199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备第七条优先录用条件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27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㈤户籍条件:具有廊坊市常住户口(含各县、市、区)。
㈥身体条件:
⒈身高:1.70米以上。
⒉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⒊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⒋其他身体条件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基础,针对部分项目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考生身体条件以参加招聘体检时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机构给出。
㈦优先录用条件:复退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高学历专业技能人才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⑴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7月10日(非工作日除外);
⑵报名地点:安次公安分局政治处(廊坊市永兴路62号安次公安分局四楼6409房间);
⑶所需证件:①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②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警校生需警校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白色背景)4张。
五、招聘人员待遇:
参加招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由劳务代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手续,不列入财政编制,由区财政保障每人每月工资待遇约2800元,并为其缴纳“五险”(即医疗、养老、失业、工伤、意外保险),保险中需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联系人:丁警官,陈警官
咨询电话:2265019,13733266099
二0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