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2021年公开选聘枣强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冀人社发 [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批复的选聘计划及选聘方案,为满足枣强县人民医院的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2021年拟为枣强县人民医院公开选聘临床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不良从业记录。
3.热爱卫生事业,积极投身于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7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5.专业:针灸推拿学。
6.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选聘资格:
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现役军人、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含处分期满)及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 1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四楼行政区人事科 联系电话:826758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携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入场。
4.报名要求: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持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医师证,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
(二)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察和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请考生在选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5、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选聘各环节做好健康监测、防护和消杀工作。
本方案由枣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67585 8987669
枣强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枣强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