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衡水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聘辅警20名
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委托衡水顺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工作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协助交警从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1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管事业;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参加邪教组织及其活动。
3、男性,具有枣强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2周岁(1985年5月3日以后出生);二期复员士官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84年5月3日以后出生);三期复员士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5月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家族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含)。身高:1.70米以上。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7日至18日。
(二)报名地点:枣强县宾馆206房间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考生还须持退伍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生证、学校证明(注明生源地及毕业时间)材料。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时交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标准照片2张。
3、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4、本次收取报名费50元。
四、待遇保障
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执行枣强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视情况发放每月执勤津贴60元。
五、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8--8266813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