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衡水考区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报考衡水市相关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按照《河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即将安排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体检工作(不包括衡水地税、深州监狱考生)。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2017年6月15日早晨7:00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院内楼前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的考生,请提前联系13931809105、18731879993,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考生近期不要饮酒及食用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体检实行入闱管理,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凡发现打电话者,当场终止体检并做违纪处理。
4、考生需自付体检费,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
5、怀孕女生应向体检医生如实告知其怀孕状况,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补检。
附件:《衡水市2017年四级联考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docx
衡水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