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缓解警力紧张局面,经上级批准,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衡水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8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子中队辅警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日以前出生),23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报考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家族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含)。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路面女辅警1.67米以上)。
(四)职位设置及要求:见《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方法
(一)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登录衡水公安交管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www.hsjtaq.gov.cn/)“公告”栏目下载《2016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或到现场领取),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到交警支队训练场(胜利路与昌明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完成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有专业证书的可持相关专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招聘的职位条件。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六、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基础知识,交通法规常识等,一张试卷,百分制。
2、考试时间为4月17日,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4月20日在衡水公安交管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www.hsjtaq.gov.cn/)公示。同日,笔试通过人员到交警支队门口综合业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设置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八、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参考人员于4月26日8时前统一到交警支队训练场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体检
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付。体检人员名单于4月28日在衡水公安交管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www.hsjtaq.gov.cn/)公示。
十、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十一、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衡水公安交管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www.hsjta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由于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二、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发放相应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职级工资)。其中基础工资标准为:辅警及文职岗位1420元/月,专业技术岗位2000-3000元/月,女子中队辅警1700元/月。
十三、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请考生随时关注衡水公安交管网——燕赵警民通网站(http://www.hsjtaq.gov.cn/),有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318-2991590
监督电话: 0318-2961359
附:1、《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