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衡水市2015年四级联考230名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的统一部署,自2015年3月以来,我市面向社会为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这次公开招录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各项政策法规,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 230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为拟录用人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及时为录用考生办理录用、派遣、调动等就业相关手续。录用到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工作满2年可以报考上级机关的公开招录考试,工作年限从报到之日算起。各相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安排,确保本次公务员招录任务圆满完成。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2020611 市人社局 2105566
附:2015年四级联考公务员办理手续名单.xls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