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69名。详见《邯郸市2021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邯郸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央和省、市设在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招录时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规定的服务年限。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含12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科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
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2021年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到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河北省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报考公安职位提供)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印章)及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另外,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以姓名+编号命名),.jpg格式,大小15KB-35KB。
3.开考比例
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直至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取消职位时允许该职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定于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笔试
1.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科目一科,满分100分。
3.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和遴选计划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笔试有违纪违规、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遴选程序。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参加面试。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每组(场)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遴选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学位高者,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均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报考非公安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公安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职位名额空缺的,从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和社会信用记录,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任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其他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受疫情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无法提前确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0-3111095(市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112807(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邯郸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