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关于公开选调外区县在编在岗教师的公告
为补充我县教师空缺岗位,经县政府研究,拟公开选调外区县在编在岗教师60名来临漳县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目前在临漳县外通过公开招聘入编的在编在岗教师(包括特岗教师已转正)。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共60名,其中:高中教师25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5名。具体岗位按照学科短缺和报名情况确定。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经县选调办研究同意后,对选调岗位进行调整。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
2.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报名第一天。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6.学历及资格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原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书面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试用期未满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报考职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调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nzhang.gov.cn)公开发布。
(二)申请报名。申请选调人员,在临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临漳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必须有现所在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需提供本人填写的《临漳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相关证书证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现场报名地点:临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三)资格审查。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初选人员。审查考生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量化积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量化积分。依据申请人学历、资历、职称、任职年限、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公开积分。
(五)考核考察。对量化积分前60名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由人社局向对方人社部门出具商调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提交选调办公室,选调办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档案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凡不参加考核考察或考核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量化积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手续。考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调配手续。
(七)选择学校。根据学校空缺编情况和岗位需求以及选调教师的任职资格情况,合理设置学校岗位,选调教师依据量化积分顺序依次公开选择任教学校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凡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量化积分、考核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参加选调人员要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务必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联系不上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三)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时,佩戴口罩、间隔一米距离有序排队,主动测体温、出示河北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要求。河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须提前与选调办联系,遵守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纪律,确保报名有序进行。
本办法由临漳县选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465706(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临漳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