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涉人社发〔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13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本次报名。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处于法定劳动年龄之内,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单位社保参保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成员、毕业3年以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办公辅助人员13名,男女不限。
四、招用条件
(一)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无社会不良记录;
(三)责任心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截至报名之日,享受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等其他就业援助政策的人员,不在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3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现场报名,严禁家长或其他人员陪同。
2.报名时,出示“河北健康码”,绿色码方能通行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3.报名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保持安全距离。
报名地点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政府院一号楼1101室)
(四)报名资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号;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
3.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资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封面填写姓名、电话,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存档。
(五)岗位安置
根据岗位需要,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进行岗位对接,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
六、岗位待遇
工资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随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期满自行终止,退出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