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人事代理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我区教育实际情况,特向河北省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计划
特向河北省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小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一览表》(附2)。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三)第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公办学校在职正式教师年龄可放宽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五)具有河北省户籍。
(六)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须专业对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路小学(开发区世纪大街与丛台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3、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按照专业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需提供:①报考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第一和最高学历毕业证、第一和最高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证明(附3)。同时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②考生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学信网个人登陆账号及密码。④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⑤进行报名时,要上交《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1)一式三份,考生需提前在开发区网站下载填写http://www.hdkfq.gov.cn。所有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已报名但提供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论是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审查发现或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由开发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该岗位招聘人数进行相应核减或调剂。
五、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票据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路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同时公示监督电话。
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一专业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按专业类别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内容,专家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考官聘请外地专业人员或专家,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面试分数高者优先入围,面试分数也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同时公示监督电话。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开发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示监督电话。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确定的聘用对象于接到通知一周内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应聘。
2、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由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薪酬待遇实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视情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实行同岗同酬。
4、对拟聘用人员,由区文教局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开发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开发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环节和时间作出调整。
(二)考生须保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咨询电话:0310-8066911、8066713
监督电话:0310-8066862
附2: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3:在校证明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