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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临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县实际需求,拟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5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5个,教育类岗位230个。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18周岁((((1998年8月19日)及以上,30周岁(1986年8月19日)及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8月19日);
3、临漳县户籍((((大学入学时为临漳县户籍的;已婚配偶为临漳县户籍的;父母一方为临漳县户籍的);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体条件按照《临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表》执行。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结婚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6年8月19日为基准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志于从事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出具: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报到的经现场核实后报考)、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信、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址:www.chsi.com.cn打印)一份。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请报名者及时关注招聘相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临漳县政府网:www.lz.hd.gov.cn,临漳县教育网:www.lzxjtj.cn,临漳县旅游网:www.lz-ly.com 和县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公示屏 ,临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rsj7862708)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最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1),
《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照片8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同底彩色照片)、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4、初审合格人员于9月7日至8日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委托外地市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和评判,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岗位类别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教育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均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9月19日至25日在临漳县教育网、县旅游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验其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于10月11日至12日在临漳县教育网、县旅游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官组成及面试题目委托外地市专业考试机构实施。教育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于当日将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10月15日至21日在临漳县教育网、县旅游网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公布。
(七)体检
体检医院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漳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县旅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程序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者,已取得教师合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考,但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教中心专业指导教师岗位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考,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脱离、调离聘用单位,否则取消其编制和身份。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并自取消考聘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二)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临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310-7880338
(三)本方案解释权归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四)具体事宜请咨询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一中、临漳县职教中心、临漳县文物旅游局。
临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4929803
临漳县第一中学咨询电话:0310-7779536
临漳县职教中心咨询电话:0310-7998126
临漳县文物旅游局咨询电话:0310-7868596
附件: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