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推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遴选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职位
市委宣传部机关公务员7名、市文改办参照公务员单位管理人员1名、市网信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4名。
二、 遴选范围和资格
全市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现任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含正科级),可报遴选机关公务员或市文改办人员;报遴选市网信办人员,身份可放宽为全额事业编制身份符合公推遴选资格的人员。
三、 遴选条件
(一) 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基础好,身体健康;
(二)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遴选机关公务员或市文改办人员要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5年11月2日),报遴选市网信办人员,要有2年以上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止到2015年11月2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与现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三) 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 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较高文字水平、网络信息管理、软件设计等专业特长,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1977年11月2日之后出生);
(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与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 遴选程序和方法
此项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笔试、面试、考察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 发布公告和通知。本次公推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由市编办指导,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处。遴选公告在新闻媒体、网络刊发,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下发通知,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发布公告,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到符合公推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二) 个人报名,档案审核。符合公推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分别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组织部报名(市委丛台办公区南楼三楼318房间,联系电话3113494,邮箱:szjglxb@126.com),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工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报名人员档案存在明显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 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县(市、区)从符合公推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1-6名推荐人选,市直单位符合公推遴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共同研究确定12名推荐人选,并于11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委综合办公楼六楼619房间,联系电话3113424)。确定推荐人选时,要综合分析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工作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切实把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选推荐上来。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不再推荐上报。
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人选《市委宣传部公推遴选公务员(参公)资格审查表》或《市委宣传部公推遴选全额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报送电子版;
2.推荐人选报告,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的办法、程序和推荐理由,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并报送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工作成果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推荐人选档案、计生、廉政审查情况等材料。
(四) 资格审查。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市委宣传部根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加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五) 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内容主要为基本素质、常用公文起草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60名人选进入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其它能力。结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特点设部分专业题目。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六) 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名额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考察人选。市委宣传部选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细致、全面客观地考察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 体检。对通过考察的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县级以上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 确定人选,公示。依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市委宣传部集体研究12名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在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受社会监督。
(九) 调动。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差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113424。
附件
1.市委宣传部公推遴选公务员(参公)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
2.市委宣传部公推遴选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
3.市委宣传部公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附件的电子版请从ganbuchu311424@163.com下载,密码3113424)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中共邯郸市委宣传部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