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泊头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泊头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1 月12日0:00— 2021年 1月 18日17:30间,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btzyzp@126.com,超过报名时限者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邮箱接件时间为准。
联系人:泊头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7-8026114
2、报名材料包括:
①《泊头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
②二代身份证(反、正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规定了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明确标示专业方向,需提供毕业学校证明或课程成绩单进行佐证。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携带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发现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全部放弃。报名人员须将如上相关材料按顺序彩色扫描在一个PDF文件里,上传材料须清晰,并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命名后发送,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需本人签字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手签;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由泊头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会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反馈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但重新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不得超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超出者再次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审核认定。“审核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信息。
5、笔试准考证发放:依据上级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有关准考证领取通知及注意事项会在泊头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并同时发送报名初审合格人员个人邮箱,请关注。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职业教育政策与理论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与专任教师6增加部分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革命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相关论述。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相同试卷类别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相同面试方式的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tzyxy.cn)一并通知。
(3)面试方式:不同岗位按不同模块进行。
①专任教师1-8岗位:
②专任教师9-15岗位:
③职员1-5、辅导员岗位: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和考点公示栏公布。
(4)总成绩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中共党员优先的排名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泊头职业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泊头职业学院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泊头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泊头职业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按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泊头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泊头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