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冀高法发〔2018〕9号)《关于做好全省市县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冀检联字〔2019〕11号)有关文件要求,沧州市检察机关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均为聘用制书记员。沧州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8人,其中市院招聘12人,基层院招聘86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沧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沧州市、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详见附表);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大学专科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28日至2002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8日至2002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六)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
(七)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88:100/。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9:00至1月15日17:00。交费截止时间:1月16日17:00。
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书记员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1年3月1日-3月5日登陆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rs.cangzhou.gov.cn)查询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三)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又分为技能测试和笔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20%,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含本数)且正确率在90%以上(含本数)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该标准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技能测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测温正常,方能进入考场。
技能测试结束2日后,在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rs.cangzhou.gov.cn)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2、笔试(占总成绩的40%)。考生通过技能测试后,登陆报名网站(http://221.192.132.188:100/)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考试采用纸质试卷作答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对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有一科缺考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5日后,在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czrlzyw.com)、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rs.cangzhou.gov.cn)公布笔试成绩、证件审核通知、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
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测温正常,方能进入考场。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均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40%)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即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在此后的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也按以上排名办法确定。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由各院对本单位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因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确定拟招聘人员
经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由市检察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省检察院备案同意后,各院按照省检察院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并进行等级评定,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317-7969726、0317-7969728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