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招聘2020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统一安排,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9年度、2020年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自愿从事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政府机关工作需要;
4、本人、家庭成员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开除公职的记录和不适合从事报名岗位工作的其他问题。
三、就业见习期限和见习待遇
见习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见习期间发放见习工资,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00至2020年9月16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箱方式进行报名,将填写的《2020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表》(附件1)、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扫描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一起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部门”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邮箱czgxqrsj301@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部门+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电子压缩文件内容)包括:
1、《2020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就业见习岗位报名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扫描件;
5、学位证扫描件;
6、以“姓名+报考部门”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7、其他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三)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初审通过后,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报名人员携带以上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要追究其责任。未在网上报名的,现场一律不予审核。
五、面试考核
现场复核通过的人员,需参加沧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
六、其他
(一)咨询电话:0317-8697610、0317-8697662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办公地点: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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