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渤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新区消防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地方青年中招收,消防部队退伍兵,具有消防技能者和具有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工、汽车维修、机动车驾驶证(B本以上)专业者优先。
二、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至24周岁(B本司机岗位可放宽到26周岁),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品貌端正。
(三)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上,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精神、遗传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公安机关辞退过的;
4、道德败坏,有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渤海新区南疏港路中段)。
3、报名日期:2016年8月3日上午9点至8月7日中午12点。
4、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4月25日之后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报告(含身高、体重、视力、听力、五官、心电图、肝功能、肺活量、血、尿常规,胸透、彩超等项目);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4张;
(5)《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二)考核:考核采取体能测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试科目为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1500米跑。
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政治理论及时事政治。
(三)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到低对前20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格复查,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政府专职队员被录用后试用1个月,为全封闭集中培训,试用期工资2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期期限为3年,工资按照等级划分制度,分岗位确定工资,分等级和工龄增调相应工资。每月除战备执勤外,实行“三班倒”轮休工作制度,提供食宿,发放服装,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执勤制度,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
联系人:张文杰
联系电话:15369796032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渤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