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渤海新区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渤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未婚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至24周岁(退役军人和持有B本以上驾驶证人员延至26周岁),服从管理,自愿投身消防事业。
(三)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长-110),裸眼视力1.0以上,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身心健康,无传染、精神、遗传性等疾病,无不良嗜好。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择优录用退役士兵或具有车辆驾驶(持有B本以上驾驶证)、厨师、汽车维修、计算机等特长并持有国家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
招录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2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管委会办公楼119室)
3、报名日期:2016 1月4日 至 1月 5 日
4、报名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5、报名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11月15日之后的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报告(含身高、体重、视力、听力、五官、心电图、肝功能、肺活量、血、尿常规,胸透、彩超等项目);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4张;
(5)《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6、报名费每人 100 元。
7、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核:考核由体能、理论两部分组成。体能考核科目为1500m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理论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和政治理论。
(三)体检:考核合格后进行体格复检,检查费用自理。
四、录用后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与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经考核、体格复检合格后试用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首签2年,工资为底薪2000元+绩效500元,每月实行“三班倒”轮休工作制度,提供食宿,发放制式服装,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本单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合同期内,凡违反《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队员管理规定》《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专职队员管理规定》《渤海新区消防大队专职队员量化管理考评办法》等相关规定,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经消防大队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对于征召录用人员,单位不负责离队安置等其他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渤海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所有。
联系人:赵格林、李启涛
联系电话:0317-5760285 18903276586
E-mail:czbfrl@163.com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