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东光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消防队员的公告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要求,我县消防大队到本年年底达到50名政府专职队员,我县消防大队现有政府专职队员32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性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队员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及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品德高尚,富有正义感,无违法违纪情况;
(2)年满18-24周岁(司机岗位可放宽到26周岁),身高在1.60米以上,品貌端正的青年;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5以上;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优先录用条件
根据组建消防队对人员结构的实际需求,优先录用有以下特长之一的报名人员:
(1)具有B级驾照县能对准驾且能对准驾车辆简单维护保养的;
(2)从事过消防事业;
(3)有文艺特长 ;
(4)有二级以上计算机资格证;
(5)退役军人;
(6)拥有大专以上文凭。
二、消防人员的管理及相关待遇
新招聘人员合同期为五年,由县消防大队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优秀,消防队推荐,经县公安局考评合格,报人社局审批后,可转入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工作,待遇不变。也可申请继续留在消防大队工作。为聘用消防队员按规定缴纳“四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工资参照事业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县财政如数拨消防大队支付。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300元,作为奖惩资金,按消防队制定的奖惩办法发放,其余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底一次性发放。司机补助每月3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资料、时间及地点: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及各种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于本人及其亲属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到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从8 月 27 日开始到9 月 5 日结束,报名地点:东光县消防大队(南外环东段)联系电话:5636835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公安机关辞退过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亲属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制作虚假学历证件档案,篡改户口信息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人员政审、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面试、体检,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和消防专业知识理论测试。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有并列,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录取。
附件: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