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我院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
此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条件和比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2月18日至2002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时间;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范围内特岗教师;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形人员。
(三)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证件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7日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chengde.gov.cn/)、承德护理职业学院(http://www.cdni.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下午5时止。报名邮箱:cdhlxyzrc@126.com
2、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插入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在公告附件下载);
(3)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各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报到证扫描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按具体招聘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扫描件(工作经历需提供任职单位工作证明);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6)本人户口页、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7)邮件主体格式统一为:姓名+性别+报考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初审
在笔试前,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笔试,报名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五)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一张试卷,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结束后,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考生可登陆承德护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ni.cn/)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七)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行面试。
(八)面试。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问题答辩的方式,实验员岗位采取问题答辩的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结束后统一公布。
(九)考试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十)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烈士子女或配偶,取得对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十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十二)考核、公示。体检合格的,采取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核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对复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复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十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学院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安全有序开展。要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由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155805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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