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公安分局、营子区人社局关于招聘2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在营子区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中,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缺额2名。为确保按时完成政治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需录全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经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派遣男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男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2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特殊任务,因工作性质特殊,执行任务时需长时间封闭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三、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具有承德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
3.年龄在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以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准;
4.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5.身高:男性1.70米(含)以上;女性1.60米(含)以上;
6.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
7.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8.无文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9.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 营子公安分局在岗巡特警队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在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yz.gov.cn)上对外公布发布招聘信息。
时间:7月17日至7月18日
第二步:报名
时间:7月17日至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第三步:资格审核
时间:7月17日至7月18日
第四步:笔试
时间:7月19日
第五步:体能测试
时间:7月19日
第六步:面试
时间:7月19日
第七步:体检
时间:7月20日至7月21日
第八步:考察
时间:7月20日至7月21日
第九步:公示及聘用
时间:7月21日至7月27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到营子区人社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出示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后打印)一份、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报名表(附件1)、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报名费55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准考证当场制发。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1比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纵跳摸高、10×4折返跑、1000米跑(女性测试800米跑)顺序进行,成绩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附件2),三项测试均为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笔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 比例进入面试;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出具体检结论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
如体检合格人数不满2人,则启动递补程序。递补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按1比1比例进行。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985、211、一本、二本、三本、专科的顺序递补)、营子区户籍、少数民族、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各环节需要递补时均按此程序进行。
(五)考察与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录用人员的岗位能力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启动递补程序进行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及聘用
聘用人员所需费用由区财政统一保障,缴纳“五险一金”,每月工资3014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由公安机关负责工资发放和“五险一金”的办理。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招聘过程中,本方案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314-5017754
营子公安分局 营子区人社局
2019年7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