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平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聘用制勤务辅警人员(男性47名,女性3名).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确定聘用的辅警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到县公安局非执法、非涉密岗位,承担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报考条件:
1、具有平泉县户籍;
2、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3、男性辅警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女性辅警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律或法学专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协调沟通能力强。男性辅警的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辅警的身高不低于1.55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所有报名人员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千克)=身长(厘米)-110】
6、遵守宪法和法律,社会表现良好,严以修身,具有良好的人品和职业道德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政纪处分、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3)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4)现役军人;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能力和素质要求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法律,精通计算机和信息网络工程,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多媒体技术。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形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平泉电视台游走字幕发布。招聘简章在平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咨询电话:0314-6033538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2日至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平泉县公安局8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正式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必须携带报到证或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报名;③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报名,并填写完整的《平泉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1、为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被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工资结构:(1)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2)考核工资(从公文写作、信息化、协助执法办案、爱岗敬业、工作贡献、遵规守纪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的考核工资为100元)。(3)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后,每月增加工资100元,上限为500元)。
3、被聘用人员工作满2年后,因在公文写作、信息化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经本人或用人单位申请,并经公安局专门的考核评审委员会研究通过,每月增发600元的“特岗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