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公安局鹰手营子分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承德市公安局鹰手营子分局(简称:营子公安分局)计划在围场、隆化两县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统一招录方式。按照制定招录方案、发布招录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录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录岗位、人数、条件
拟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0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围场县、隆化县户籍(注:报名人员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 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4、招聘对象优先选择退役士兵,非退役士兵学历要求在中专以上。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败坏,曾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录公告
2016年1月5日—2015年1月11日通过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10号窗口。接待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以后涉及笔试、体检、面试、政审、签订聘用合同等具体事项向营子公安分局咨询,电话:13343399928。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蓝底同版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在背后注明姓名)。
3、报名时间:
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笔试、体检、面试、政审、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以营子公安分局具体安排为准。
五、薪酬待遇
工资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计发,每月2000元。以后此工资如低于本区最低工资水平,可以随时上调,工作表现突出的,可长期聘用,并按绩效考核核发工资,并按照规定为被招聘人员交纳“三险”,医疗保险根据本人户籍自愿选择缴纳。
报名咨询电话:7562858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