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丰宁县招录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协管员的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丰宁户籍公开招录合同制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男\女性不限名额)。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海平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国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黄文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亦文 县司法局局长
刘金山 县监察局局长
张志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成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韩景文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福祥 县司法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点主任由刘相阁兼任,副主任由白成林、韩景文兼任。
二、招录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政审、体检合格,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
(二)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材适中,男1.68米,女1.55米,身体健康。从事机关、学校工作经历两年以上者,条件可放宽到1978年1月1日生人,要有所在机关单位开具的证明。
(三)学历要求: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上午8:30至2015年12月31日下午5:30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3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报名时领取),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5张。
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5979847 5979848 8012489
四、考核考试
考核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步骤,按顺序进行,逐步淘汰。
考试内容:高中文化基础知识;参照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标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最后一名时如遇并列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录取。面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干部招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身份和工资待遇
1.招录的社区矫正协管员不享受司法行政公务员待遇。
2.招录的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暂定1800元,今后依据省市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保障标准实际变化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后适时调整。
3.招录的合同制社区矫正协管员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录用初始签订劳务合同,之后每满一年签订一次。
此招录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