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保定考区面试资格证件审核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将对保定考区面试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贻误审核。现将有关审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6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市场大厅。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由于东二环封闭修路,请从七一路与东二环交叉口东行至金庄街,沿金庄街南行350米左右至人才大厦东门进入。考虑到金庄街比较窄,车辆进入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建议考生在金庄街口下车步行进入审核地点。如车辆进入,均从金庄街由北向南驶入,至五四路交叉口由东向西驶出)。
乘车路线:市内乘4、27、29、39、70路公交车在市公安局东院站下车,沿金庄街南行约350米路西。
三、审核材料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需本人到场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等。审核时考生需携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和户籍(生源地)证明等材料(户籍证明指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页与本人页)。
2、应届毕业生: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填写本人信息,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
3、报考限定“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并提供合同、协议和年度考核材料。报考限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退伍相关证件。
4、报考要求是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需携带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支部)或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报考法院、检察院等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考生,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报考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位的考生,须携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报考限定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证明,户籍以2023年1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以高中毕业证或升学而迁出户口底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8、以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9、报考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专设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县级组织人事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出具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一份,请提前复印。
2、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
3、证件审核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若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4、为避免审核期间发生人员拥挤,请考生合理安排报送审核证件时间。审核期间,有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建议:3月26日,以报考市直、县直岗位的考生证件审核为主;3月27日,以报考乡镇及其他岗位的考生证件审核为主;3月28日,完成全部考生证件审核工作。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
咨询电话:0312-5087413,0312-3089413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