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三中学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保定市第三中学为河北省示范性高中,位于古城保定市区中心的五四中路684号,教学设施一流、环境幽雅。
保定市委市政府积极引进优势教育资源,创新区域教育合作机制,采用市校战略合作、干部挂职等方式,积极探索保定市基础教育发展新模式。作为保定市和中国人民大学市校合作重大战略的组成部分,2021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常务副校长兼党委副书记杨连明和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李颖挂职保定三中分别担任党总支书记和校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保定三中将迎来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期。同时,保定三中也将为保定市基础教育的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保定人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品质教育的愿望加快实现。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依据《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引才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方式和原则
(一)方式
本次引才工作采取选聘的方式,主要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
(二)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才岗位和数量
本次引进人才共5名。分别为:高中物理教师3人,高中化学教师2人。
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
7.学历条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世界排名领先的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
8.应聘者应具备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需在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9.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2022年5月8日17:00
3.报名邮箱:bdszrcyj@163.com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姓名和所报岗位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保定市第三中学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保定市第三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情况一览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称号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在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保定市第三中学组织成立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进入试讲和现场答辩环节。
进入试讲和现场答辩环节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
注:报名者留好联系方式,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试讲和现场答辩
1.试讲和现场答辩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试讲和现场答辩,共100分,试讲60分,现场答辩40分。
3.成绩公布:试讲和现场答辩完当天公布结果。
4.依据试讲和现场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选聘人数与面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试讲和现场答辩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四)体检及考核
1.体检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1.依据各选聘岗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第三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市人社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3.2022年高校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5.待遇
事业编的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502303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312-5881917
保定市第三中学
2022年4月11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