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有效帮助2021届大学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同时为满足我县城乡社区等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1〕59号)和《雄安新区关于做好在居民区设置卫生服务点增强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招聘10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拥有安新县户籍或安新县居住证的常住人员,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愿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3.未申办营业执照或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岗位设置
我县设置1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签定就业援助协议,并严格执行两年退出机制,两年后自动解除援助协议。
工资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发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安新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本人承担。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安新县2021年大学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一份至报名地点。
3.报名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137号就业服务局财务室。
人员录用
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双向选聘,由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施双向精准匹配对接。
咨询电话
0312-5331393;
栗思奥17631626304。
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社区综合管理员辅助性岗位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做好开发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的通知》和《雄安新区关于做好在居民区设置卫生服务点增强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安新县实际,拟选聘一批重点人群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图片
招聘岗位
社区综合管理员辅助性岗位120个。
招聘范围
具有安新县户籍,失业或求职的下列人员:①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②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征迁群众);③复转退役军人;④传统产业外迁转移和转型升级带来的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⑤下岗失业人员(城镇4050人员);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⑦残疾人。脱贫劳动力、征迁群众、退役军人以及具有医学知识的以上求职者优先聘用。
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详情请见《安新县辅助性岗位设置表》。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脱贫劳动力证明、失地证明、退役军人证、残疾证、毕业证等证明人员身份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安新县就业服务局大厅报名。
(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管理与待遇
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再行调整,被聘用人员与社工办签订岗位聘用协议,岗位补贴按1600元/每月执行,并交纳意外伤害险。
报名时间:9月8日-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与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2-5321986
联系人:马克海13833259776;石梦1380328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