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一)具有河北省户籍(县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招聘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 数额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岗位A |
001 |
58 |
男性 |
18-35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部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
不限 |
部队退役军人优先 |
岗位B |
002 |
2 |
男性 |
18-40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持有A1驾驶证,并熟练驾驶相应车辆 |
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4月30日下午17:00。
(二)报名网址:https://bdyw2021fj.ibaoming.net/
(三)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
部队退役军人需上传《退伍证》照片。
(四)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日上午10:00。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于2021年5月2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优先项中部队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或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三)证件审核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须提交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公布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
对体检、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四年,容城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容城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初聘人员,大专及以下月工资3120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月工资3220元。录用后,工资档次共有六档,符合晋升条件的,每2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每个工资档次增加工资100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容城县公安局、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12-2402100、0312-5600304。
报名咨询电话:0312-7907778、012-7907779。
注: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