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保定市 (含下辖各区县及定州)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建筑、机电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三批。
5、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不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者,可先行报名,但非个人原因外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正式聘用。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为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6名,其中会计类2名,要求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机电类2名,要求机电及相关专业毕业;建筑类2名,要求建筑及相关专业毕业。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2: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需经得原单位同意并持证明信报名。
三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 8月8日至 8月14日,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顺平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6张。填写《顺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从顺平县政府网下载,提前填好)一式两份。经县招聘办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2016年8月18日8:30—17:00,到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6年8 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3、笔试形式及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约20%)和专业基础知识(约8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公文写作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并用机读形式阅卷。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4、笔试结束后约两天在顺平县政府网和顺平县教育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确定,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备考9分钟,试讲10分钟。
3、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8月24日8:30-17:00,到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8月25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每个面试室均设一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每场7名评委,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记分方法采用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5、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核及体检
1、确定参加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年龄较小者。
2、考核。由县招聘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县招聘办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顺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在考核、体检及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成绩在同岗位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八)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纳入财政开支。聘用考生与顺平县职教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并报顺平县人社局备案。新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新聘人员不服从分配或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必须服从职教中心安排,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312—7616380
县监察局0312—7629759
县教育局0312—7629025
注:岗位信息表请点击顺平2016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进行下载。
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