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关于补充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发展和巩固我市消防工作,结合我市消防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向全市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原则,公开招收,择优录用专职消防队员。
二、招收名额
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7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2、能够胜任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要求,本人自愿到消防队工作。
3、年龄18-25周岁 (优秀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1岁),男性,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政治历史清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要求。有地方B型驾驶本和优秀复退军人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12日,市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
报名电话:0312-5532858、18931267178
报名携带资料及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需携带复退证原件及复印件、有b型驾驶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经招聘小组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笔试时间:7月13号上午八点半;笔试地点:定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笔试内容:消防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体能测试
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测试项目分为长跑、100米跑和单杠引体向上3项:
1、3000米跑:满分35分;13分钟得15分,每超过10秒扣1分,提前10秒加1分(12分钟满分)。
2、100米跑:满分30分,15秒得15分,每超过0.1秒扣1分,提前0.1秒加1分(13秒满分)。
3、单杠引体向上:满分35分,8个得15分,每超过1个加2分,少1个扣2分(12个满分)。
(五)、面试
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70%)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选聘计划取2:1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初定于7月13日下午15:30。面试内容分为个人自我介绍和随机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政审考核
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政审,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政审工作于7月14日完成。
(七)、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消防大队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定于7月15日进行,体检地点由消防大队负责联系。体检费用由本人据实支付。
(八)、公示
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录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生活补贴500元。试用期届满表现优秀、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被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线执行。首签合同按我市现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420元,根据有关规定逐年递增;按级别和平时考评情况发放高危补贴和执勤训练津贴;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大额意外和生育五种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伙食按照消防部队标准执行,统一发放服装。
(十)、工作方式
新队员征召后,与原有队员混编执勤。实行军事化管理,承担我市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值班期间24小时在单位值班备勤,每月休假八天。
定 州 市 公 安 消 防 大 队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