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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保定唐县定向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告
http://www.hebeigwy.org       2015-12-16      来源:唐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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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唐县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关于全省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4]14号)等文件要求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2015年7月31日前,符合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支医相关专业志愿者(在岗正常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在服务期内人员);


  (二)河北省执行中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基层服务环境;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法,遵循个人自愿原则。应聘人员须是唐县服务范围内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支医相关专业志愿者(在岗正常服务期满人员和在服务期内人员)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股402房间)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3日9:00-17:00。


  (三)报名程序: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本人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河北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河北省“大学生村医”服务证书》,《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或《河北省大学生村医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后,自行下载并填写《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资格审查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招聘办公室负责填写《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花名册》,对应聘人员当场摄像。


  (四)2015年12月25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人社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2、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5分钟。


  (2)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3、结构化面谈不分岗位、专业,回答同一组问题;内容在应聘岗位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


  5、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个人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学历高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


  (二)考核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导下,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进行。考核内容重点为:是否真正在范围内;相关证件的真假;政治及工作表现;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等,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体检者视为放弃。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付体检单位。


  七、岗位确定


  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按照个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原则上均应安排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单位。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县招聘办适时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由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得聘用。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应聘者自接到录取通知书10日内到聘用单位及时报到,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九、本《公告》由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6421733


  附件1:《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唐县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信息表.xlsx》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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