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基层卫生工作,依据保定市人社局《关于征集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通知》(保人社字[2015]10号),保定市人社局、卫计委、财政局、编办《关于为部分乡镇卫生院定向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实施方案》(保人社字[2015]163号),《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市人社局备案,定向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3.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定向招聘范围
2015年7月31日前,符合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相关专业志愿者(在岗正常服务期满和在服务期内人员)。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规定范围内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基层服务环境;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全日制普通类临床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7、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定向招聘名额
按照冀人社【2013】311号、保人社字【2015】10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招聘名额6名。具体岗位、名额等详见《顺平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定向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定向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若最终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报名结束后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11月2日至11月8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顺平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遵循个人自愿原则,不强求,不拒绝;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范围内人员只能应聘现服务县(市、区)的岗位,不允许跨县(市、区)应聘;
3、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卫生、纪检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报名时间:2015年11月 9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报名地点:顺平县卫生局人事股。
6、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报到证、大学生村医或三支一扶相关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6张。填写《顺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从顺平县政府网下载,提前填好)一式两份。经县招聘办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7资格审查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顺平县政府网公示7天,自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2015年 11月18日8:30—17:00,到顺平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3、笔试形式及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并用机读形式阅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笔试结束后约两天在顺平县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时间共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于2015年11月25日8:30-17:00,到顺平县卫生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11月26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的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同一专业、同一半天,回答同一内容。每个面试室均设一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5、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及体检。
1、确定参加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者、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年龄较小的。
2、考核。由县招聘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的重点为:①是否真正在范围内;②相关证件的真假;③政治及工作表现;④其他需要考核的事项。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县招聘办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顺平县政府网及县卫生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在考核、体检及公示阶段,如有自动放弃或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中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八)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新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同岗同酬”的原则落实相关待遇。新聘人员不服从分配或15个工作日内不能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必须服从卫生局安排,必须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且五年内不得调动。
七、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312—7616380
县监察局0312—7629759
县卫生局0312—7616275
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