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额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5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保定市户籍或保定市生源;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5年7月1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6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县政
府大楼315室)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自行从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容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卫生部门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人社局公开栏公示。
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核
按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报告。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对考核、体检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递补顺序按考核、体检时进入顺序递补。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增人增资、入编等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本单位在编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312-5612429
附件: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